銀髮族A1類交通事故肇因研究
紀偉民 陳聰堅 李安景
DOI:10.6283/JOCSG.2015.3.3.3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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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摘要 2001年經濟合作開發組織(The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, OECD)出版之「Ageing and Transportation: Mobility Needs and Safety-老年化和交通運輸安全需求」建議其會員國因應高齡化社會發展8項優先政策,包括支持銀髮族終生移動能力、支持銀髮族持續安全駕駛、提供私人運具外之替代運具、設計對高齡者安全性高之車輛、發展較安全道路及基礎設施、適當土地使用規劃、銀髮族參與政策發展過程、教育宣導促進銀髮族最大移動能力及安全等。根據內政部統計資訊服務網最新的人口統計資料,2014年65歲以上人口比例為11.9%,總人數約兩百七十七萬人。近年來銀髮族事故傷亡所占比例亦呈現相對增加之趨勢,2012年65歲以上銀髮族A1類事故死亡543人,所謂A1類事故所指的是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,占全年A1類事故死亡人數達26.07%,2013年死亡587人,占26.4%。其比例有逐年增高之趨勢,因此各國針對高齡駕駛人提出了一些預防高齡者事故措施(Oxley et al. 2005)。而對於違規行為究竟須先以因果關係來釐清或先主張信賴原則、阻卻違法,將影響整個鑑定程序與事故歸責之進行,故須將涉入事故發生的人、車、路因素一一加以釐清。學者蘇志強(2010)認為肇事原因分析細根據肇事事實、證據、相關法令規定等,針對肇事之背景、經過及因素加以分析、判例的一項具有技術性專門工作。其認為進行肇因分析可循以下程序進行,並透過「肇事鑑定」、「肇事重建」、「肇因分析」等作業之概念及關係後,並建構出一套肇事原因分析流程圖;影響銀髮族交通安全之重要因素可分為生理特性、心理特性。為因應銀髮族各項機能退化,其參考美國對於銀髮族所特別訂定的道路交通法規,並與臺灣法規進行比較,針對國內目前的施工規範提出建議,如何防制65歲以上銀髮族發生A1類交通事故發生,針對65歲以上銀髮族發生A1類交通事故環境與肇因進行分析,一方面可更深入探討高齡事故發生所感受之本質;另一方面以此檢視目前提供之防制與功能,找出銀髮族發生事故當時潛在因素及隱藏的危機有其研究必要;本研究以南投縣100年至102年內發生65歲以上銀髮族A1類交通事故21個案深入了解分析五大行為模式,找出肇事者需求及隱藏的服務契機,以減少65歲以上銀髮族發生A1類交通事故,保護生命安全損失,節省人力資源及醫療成本。
文章建立時間:2015-06-15
引用格式(APA):
紀偉民, 陳聰堅, 李安景(2015)。 銀髮族A1類交通事故肇因研究。
福祉科技與服務管理學刊, 3(3), 375-37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