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響民眾選擇居家安寧療護行為意向之因素-以南投縣為例
曾依亭、林清壽
DOI:10.6283/JOCSG.2016.4.2.1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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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摘要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2014年死亡人數約有162,911人,十大死因中以慢性疾病為主,占總死亡人數的77.5%,其中惡性腫瘤居首位(衛生福利部,2015),且台灣地區因癌病死亡之人數自1982年起即占死亡人口第一位,爾後癌病死亡人數節節上升。若以癌病罹患率每十萬人口為100~180人,則每年至少有10,500至18,900人需接受安寧療護。依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統計至2014年底為止,已簽署預立安寧療護意願僅有61,452人(衛生福利部,2015)。安寧療護不同於一般傳統醫療,它是針對癌症末期臨終病人及其家屬的特別照顧。在整個照顧過程中,病人擁有最大的自主權,家屬亦全程參與,可滿足病人身體的、情緒的、社會的、精神的,以及病人家屬的需要,提昇癌症末期病人與家屬生活品質的『全人照顧』。有鑑於現代人在醫院臨終時所面臨的諸多問題,包括使用過多不必要的醫療措施、缺乏心理層面的照顧、缺乏家庭的支持、無法尊重病人的個別性等等。因此,以居家照顧的方式,結合安寧療護的理念,『安寧居家療護』乃因應而生(趙可式,2009)。而2015年南投縣政府開始廣推居家安寧療護政策,由醫療單位、各鄉鎮衛生所開始推廣。基此,本研究目的以計畫行為理論(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, TPB)為基礎,建構民眾對於居家安寧療護的意向之研究架構,並進一步了解影響南投縣民眾選擇居家安寧療護的行為意向,做為南投縣政府推廣居家安寧療護策略之參考。